
113學年度第1學期五專統一期末考試時間(一至四年級)
一、 本系期期末考試日期為114/01/13~114/01/17(第十八週)。
二、 各年級考試時間表、座位表、考試規則詳如附件,請公告給每位同學詳閱並遵守考試規則。
三、 貴班同學考試科目若衝堂,請於113年12月26日(四)前至D205辦公室領取考試衝堂申請表,並請授課教師簽章後親自交回D205課室教學組辦公室申請,若因個人疏忽未按時申請,後果請自行負責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四、 依據本校專科學生獎懲規定,考試舞弊者應予大過記之。
五、 每節考試開始十分鐘後即不准入場,考試三十分鐘先交考卷同學,請離開教室走廊,以免干擾其他同學考試。
六、 考生桌面除必用之文具及學生證外,不得攜帶鉛筆盒、簿籍、水、計算機(含附計算器之電子錶)、電子通訊設備(手機請先關機)及其他無關物品入場應試(另有規定者例外),違者該科不予計分。
七、 試場內應保持肅靜,不得交談、喧嘩,若經糾正仍未改善者,得依情節輕重,予以處分。
八、 學生桌椅四周清空,書籍、書包及手機等物品請放在教室前後。
九、 期末考試期間請將教室靠走廊的窗簾拉開,以利巡堂教師巡視。
十、 考試教室本校教務處課務組於第八週公告校園網頁。
十一、 未列入統一考試的科目,授課教師將按原時間上課,但若與統一考試時間衝堂,由授課教師自行調補課。
十二、 若有相關疑義,請與本系承辦人蘇鈺茹小姐聯絡。(分機6162)
二、 各年級考試時間表、座位表、考試規則詳如附件,請公告給每位同學詳閱並遵守考試規則。
三、 貴班同學考試科目若衝堂,請於113年12月26日(四)前至D205辦公室領取考試衝堂申請表,並請授課教師簽章後親自交回D205課室教學組辦公室申請,若因個人疏忽未按時申請,後果請自行負責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四、 依據本校專科學生獎懲規定,考試舞弊者應予大過記之。
五、 每節考試開始十分鐘後即不准入場,考試三十分鐘先交考卷同學,請離開教室走廊,以免干擾其他同學考試。
六、 考生桌面除必用之文具及學生證外,不得攜帶鉛筆盒、簿籍、水、計算機(含附計算器之電子錶)、電子通訊設備(手機請先關機)及其他無關物品入場應試(另有規定者例外),違者該科不予計分。
七、 試場內應保持肅靜,不得交談、喧嘩,若經糾正仍未改善者,得依情節輕重,予以處分。
八、 學生桌椅四周清空,書籍、書包及手機等物品請放在教室前後。
九、 期末考試期間請將教室靠走廊的窗簾拉開,以利巡堂教師巡視。
十、 考試教室本校教務處課務組於第八週公告校園網頁。
十一、 未列入統一考試的科目,授課教師將按原時間上課,但若與統一考試時間衝堂,由授課教師自行調補課。
十二、 若有相關疑義,請與本系承辦人蘇鈺茹小姐聯絡。(分機616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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