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學生專業證照上網塡報及證照獎勵申請說明
~重要通知~
學生專業證照上網塡報及證照獎勵申請說明
1.凡取得各項專業證照,請務必立即「新增證照」上傳登錄,若證照與各系所畢業門檻有關,特別留意證照有效期,以免影響個人權益。
2.證照填報方式:學生自行上網填報證照上傳,網址http://140.127.86.25/fy/index.html>登入>教務登錄作業>學生證照上傳作業
路徑:學生資訊服務(新版) 登入>學生證照上傳作業>新增證照..
3.新增證照後,請上傳「考取該證照圖檔」以供學校審核,若未上傳圖檔,則此筆申請資料不會送至審核單位。請留意語言證照可上傳成績單,若無「發照日期」請填「測驗日期」;無「證照字號」請填「准考證號碼」。
4.學生專業證照獎勵區間:證照生效期介於108年2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
5.於108年2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取得之專業證照,務必於10月8日前完成上傳登錄才可申請證照獎勵。(未於公告期限前完成輸入者,視同放棄獎勵資格,不得異議)
6.若證照符合獎勵標準,獎勵金將直接匯入個人帳戶,請同學務必自行前往「學生資訊服務(新版)>教務登錄作業>學生銀行帳號」檢查個人帳戶資料是否輸入(不可使用他人帳戶),以免喪失獎勵機會。未於公告期限前完成輸入者,視同放棄獎勵資格,不得異議。
7.所考取證照,若未列於證照清單,請至「新增學生證照選項申請」填寫相關證照資料送出,由教務處學生學習暨實習發展組審核後,匯入證照系統。
8.學生證照上傳作業相關通知訊息,請查看本校學生信箱。
◆證照審核:請洽詢護理系就業發展組(D207,分機6141)
◆專業證照奬勵:請洽教務處學生學習暨實習發展組(行政大樓2樓,分機2134) 。
◆語言證照奬勵:請洽語言教育中心 (圖書館側門六樓,分機646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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