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系即日起受理本系學生本學期(106年8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)生效之專業證照獎勵申請
護 理 系 書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12月21日
受 文 者:本系日間部五專、二技、四技、碩班及進修部全體學生
主 旨: 本系即日起受理本系學生本學期(106年8月1日至107年1月31 日)
生效之專業證照獎勵申請
說 明:
一、凡本系學生於在學期間取得「各系(科)提升學生就業能力之檢定證照種類」表列之證照(如附件一)者皆可提出申請申請,本次受
理於106年8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止生效之專業證照,請各班負責同學先行核對貴班證照生效日是否符合本次申請之時間,核對後
將證照正本歸還給申請的同學,再將申請單(貼妥存摺影本及證照影本,證照影本尺寸為A4者,用釘書針釘在申請單後面)送交
本系D207辦公室辦理。
二、申請日期及審核說明如下:
(一)符合申請者須填寫「學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」(如附件
二)
(二)申請日期如下:
1.本學期學期間考取之證照,請以班級為單位收齊後送至
D207 辦公室申請;團體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07年1月19日止
(本學期第十八週止)。
2. 107年(1~-2月)寒假期間考取之證照,可於寒假期間或
106-2開學後二星期內個別提出申請:
收件日期為107年1月22日至107年3月9日止,郵寄或
親送至本系辦公室皆可。本系彙整後送至本院及本校教卓
中心憑辦,逾期以自動棄權論。
(三)獎勵名額及金額之增減視年度預算而定,獎勵金核撥日期約
為下學期期末(106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,約107年6月底)。
三、申請表(貼妥證照影本及存摺影本)本學期繳交者請以班級為單位繳至D207辦公室。
四、106學年度第1學期休學學生不符合本次申請資格,請勿提出申請。
五、附件一至三,書面資料已送至各班班櫃及公告於本系網頁"最新消
息"內。學生可上網查閱及下載使用。
六、若有相關疑義請洽詢護理系就業發展組D207梁小姐,分機6141。
備註:外語證照獎勵依語教中心規定提出申請,請至語教中心(E6F)洽詢
護理系就業發展組 敬啓